因违法排放污染物,福建省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近来对福建古田中豪包装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分,并责令整改。
行政处分决定书显现,2024年1月31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福建古田中豪包装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时,该公司正在出产。经查询了解,现场负责人陆**于2024年1月30日晚上9点左右将锅炉房配套的水膜除尘废水搜集池底端设置的一条直径100毫米白色PVC管道(其中部装置一手动阀门,可开关)翻开,将部分除尘废水(黑灰色水体)排入厂区周围的雨水沟内,废水沿厂区地下雨水管道流入西山村内雨水沟,排入外环境。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人员在废水搜集池排放口和该公司厂门口东南侧约100米处西山村水沟内各采一瓶水样。依据2024年2月1日《宁德市古田环境监测站监测陈述》(古环监〔2024〕测第008号),废水搜集池排放口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32mg/L和悬浮物560mg/L均超越GB8978-96《污水归纳排放规范》表4中的二级规范,厂东南侧100米西山村水沟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388mg/L、总磷1.09mg/L和氨氮10.3mg/L均超越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衡量原则》表1中的Ⅳ类规范。
经查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制止使用渗井、渗坑、裂隙、岩洞,私设暗管,篡改、假造监测数据,或许不正常运转水污染防治设备等躲避监管的方法排放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的规则,福建古田中豪包装有限公司被依法处分140000元。
工商信息数据显现,福建古田中豪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出资的金额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利来。经营规模包含答应项目:食物用纸包装、容器制品出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风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出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