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货物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我国依照国务院对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各司其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用千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负责新化学物质及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并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用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的审批及防治污染设施的竣工验收。
铁路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格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航空运输经营的审批、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包括港口装卸和储存)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认定。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并且开展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危险度评估,并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以及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许可文件,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包装危险货物的船舶运输管理是海事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责,海事主管机关依据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规则、指南及国内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监管职能。长期以来,我国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模式,为保障航行的安全和海洋的清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积累了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
海事系统经过多次的体制改革以后,形成了现在的"中国海事局——直属海事局——分支局—~海事处“四级管理模式。
中国海事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部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其船舶监督处具体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并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直属海事局作为中国海事局的直属机构,现共有14 个,分别负责各自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国际公约,按照法律法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沿海、港口及辖区内河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航海保障等行政执法职能,分别设立危管防污处。由危管防污处具体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和危险货物监督管理等海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相关的国际公约及上级制定的实施细则。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单位资质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员和权限范围内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以及年度审核和换证工作。
分支局(部分直属局不设分支局)和海事处则按照各直属局划定的管理范围,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现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的专业性很强,严格按照国际公约、规则及国内法规的要求行使执法监督职权是保障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2003 年体制改革以后,海事系统按片区划分分别设立了危防分委会,按直属海事局为单位,分别划定了重点跟踪和研究的国际公约及规则等。分委会和各直属海事局每年向中国海事局提交大量的研究报告及撰写大量的研究论文,为我国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探明了方向,使主管决策人员能够做出积极的响应,根据国际、国内的发展动态,及时安排和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向,如“百日会战”、“两防”等全国性的活动,均为规范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保障航行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危险货物品种繁多,性质各异,技术探讨研究工作必不可少。一方面,海事系统全面依靠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开展课题研究;另一方面,通过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全方面开展有关危险货物的分类、评估、鉴定等工作。为海事行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上的支持。其中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就是全国唯一的一家隶属于中国海事局的危险货物专门研究机构。
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是根据交通部[84] 交安全字第843 号和[84] 交水监字第852号文件的要求于1984 年成立的,专门从事海运危险货物相关国际公约、规则的跟踪研究;开展性质不明货物的试验、检测、评估;组织海运危险货物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自其成立以来,受中国海事局委托,一直从事《国际危规》的翻译、出版和发行工作,在包装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面培养了一大批的业务骨干。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