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实地核查工作、《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做调整和补充修订。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在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整是快速推进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邬建平介绍,从去年7月18日质检总局真正开始启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以来,该项工作一直在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推进,对提高食品塑料包装类产品质量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食品用塑料包装类产品生产企业众多,制品种类非常之多,给企业申报和审查机关审核带来了一定难度。
为方便企业申报,质检总局此次将负责实地核查工作的审查机构由原来的4家增加到17个地方局。对于浙江、上海、江苏等食品塑料包装生产大省,公司能够直接到本省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本地区食品监管部门负责本省有关企业的申报受理、组织实地核查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来汇总和审核,并报送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质检总局还新增了9家检验测试的机构,检验测试的机构总数由原来的8家增加到17家,更多机构的参与将加快食品包装准入的进程。
据了解,目前全国生产食品塑料包装类产品的企业多达3700多家。质检监总局公布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至6月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获证企业却只有169家,还不到生产企业总数的4.5%。据业内人士介绍,大多数中小企业对市场准入制度还持等待观望态度,还有一些人在等待无证查处时间表出台。对此,邬建平希望业内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积极申报取证,质检总局也正在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执法计划和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