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包装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葵花油及其调和油等植物油品种,其中以包装菜籽油类产品为主。公司产品包装食用植物油共分压榨油、风味油、纯正油、调和油、礼品油和餐饮油等系列,包括压榨菜籽油、原香菜籽油、醇香菜籽油、浓香菜籽油、纯正菜籽油、压榨玉米油、压榨葵花籽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品类。公司“道道全”品牌,是国内食用植物油菜籽油类代表性品牌,已经取得一定市场认可度和品牌美誉度,成为国内食用植物油主要消费品牌之一。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且天职国际是公司2022度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赞同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相关材料来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一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赞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初步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对续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政策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同时,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赞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薪酬。
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好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赞同公司申请授信。
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好影响,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授信与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来管理,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稳定公司经营,规避原材料价格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内(不包括交割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求,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粮食收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分装)【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粮油生产研发技术;粮油机械设备制造、销售;食用油包装材料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相关配套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上述营业范围中,国家法律和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限制经营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粮油、油料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食用植物油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粮油产品研发技术,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银行融资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及担保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为满足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本次担保,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合并报表范围内业务,且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均拥有非常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担保不收取费用也不有必要进行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做担保,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均拥有非常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