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全市不合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举动中,博望区应急管理局抄获一同个人不合法贮存风险化学品(丙烷)的案子。
经查明,当事人陶某某租借博望区新市镇临川村一简易活动板房违规贮存丙烷,现场存储35个(50公斤)液化丙烷钢瓶、47个(15公斤)液化气钢瓶、10个(50公斤)液化气瓶,贮存地址、办法、办法均不契合国家相关规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法律人员当场对涉事风险化学品施行查封扣押。随后,博望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市公安局博望分局接案后查明,陶某某系初度施行没有形成损害结果,属“情节较轻”,决议给予陶某某行政拘留六天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博望区深入开展不合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举动,坚决冲击不合法违法出产、贮存、运营、运用危化品行为的典型事例。据了解,博望区应急管理局将自动作为,推深做实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举动,加大精准法律力度,严厉冲击风险化学品违法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筑牢安全出产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