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中从事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化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水泥、建筑用钢筋、燃气器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人造板(胶合板、细木工板)、钢丝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等相关工作的正式在岗技术人员。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岗位工作,忠实于国家利益,愿意把个人追求融入到评审工作中。党员、无党派人士优先;
(三)熟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细则,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能力;
(四)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自愿从事审查工作,自愿接受监督管理,能确保依派遣参与审查工作。
选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检查、培训考核、人选考察、聘用等步骤,具体如下: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起至7月8日止。报名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将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明、其他可以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邮箱。申报邮件及附件文件包请以“黑龙江(××、××)产品审查员-姓名”形式命名,如“黑龙江(化肥、水泥)产品审查员-张三”。
(二)资格审核检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管理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方式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审查结果。资格审核检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三)培训考核。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管理部门会同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审核查验中心与其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审核查验中心)组织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有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四)人选考察。综合资格审核检查、培训考核等情况做人选考察,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五)聘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通过公示的聘用人选颁发聘书,聘用期为两年。审核查验中心负责审查员的注册登记,并纳入审查员库统一使用和管理。
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派,参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审查等工作,并给付相应的评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