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市监党组〔2020〕46号)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省特定种类设备检验研究院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特定种类设备甲类综合性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主要承担全省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含气瓶)、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八大类特定种类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检验检测、检测技术探讨研究开发、安全评定、技术交流、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同时还承担着全省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全省特定种类设备鉴定评审工作,为全省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符合《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取得招聘岗位所需职称(职业)资格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接收报名材料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788号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主楼7楼718室。
1.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现场提交纸质材料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备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将2018年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含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填写在《2023年度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并提供相关见证材料。
7.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示的同意应聘证明;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示的同意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检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收到报名材料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检验资质、科研成果等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查,其中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核检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完全一致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资格审核检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来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相关知识、政策理论、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笔试当日,笔试人员凭《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笔试考场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1.面试方式: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2.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核检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核检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手续的办理: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综合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布综合测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项。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应聘人员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做。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考察,并对其与应聘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与应聘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只递补一次)。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认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的拟聘用资格。对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对于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线:《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3年度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