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令、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则,为保证风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质量,保证出产企业的出产安全,国家对风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施行出产许可证准则。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建立“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风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出产许可证查看部”(简称风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查看部)。查看部设在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查验中心(广州),受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的托付,承当风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出产许可证发证作业有关事宜。其详细责任如下:
(一)担任安排起草施行出产许可证的风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出产许可证施行细则;
(二)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宣传遵循风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出产许可证施行细则;
(三)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请求取证企业的出产条件进行查看:
(四)对请求取证公司制造条件查看陈述和产品质量查验陈述进行审阅查看汇总,将契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相关的材料报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公室;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查看组,对出产企业的出产条件进行审阅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