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型石油企业——中国石油为例,从资产结构上来看,中国石油2019-2021主要的资产类别为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近三年占比分别为82.92%、80.44%、80.79%,其中占比最大的项目为油气资产,2021期末余额为8167.8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达到了32.64%,相较于2019年的30.43%略有增加。第二大项目为固定资产,企业固定资产余额近三年呈现下降趋势。
综上,油气资产不仅是石油企业资产结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石油企业特有的一种资产类型。在申请执行的过程中,由于油气资产具有高度专业性与特殊性,其执行方式需要格外注意并深入分析。
是油气资产的核心,包括勘探和开采的权利,赋予企业在特定区域开采油气的独占权。
指的是油气开采所需的各种设备和设施,如油井、气井、处理和输送设施等,支撑着油气的开采和加工过程。
其中,油气矿业权和油气库存作为具有特殊性质的油气资产,将在下文中重点分析这两类资产的实务操作要点。
油气资产中的勘探权和开发权属于特许经营权,其执行需遵循特定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首先确认这些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例如,在(2014)延中民初字第00129号中,法院对甘泉大明油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油水井及相关设备做了查封,并准许执行,理由是这些财产为被执行人所有且具备执行条件。
石油企业的勘探和开发活动往往基于合作合同或合作协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审查这些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效性,以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资源类资产如原油、天然气的价值评估要专业的机构进行,且其价值受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影响较大,导致评估结果有几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对于抵押或查封的资源类资产,如果评估价格过低,可能会引发债权人的不满;如果评估价格过高,则可能会引起无人问津。
例如,在(2022)吉0502执1327号中,由于煤矿资产闲置且处置困难,法院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市场上能够接手大型能源项目的买家数量相对较少,尤其是当项目本身存在债务纠纷或其他风险时,潜在买家会更加谨慎。这使得此类资产的出售变得尤为困难。
例如,在(2018)鲁01民初2613号中,目标公司因涉及多起诉讼,导致加气站手续无法继续办理,正常运营的站点减少,最终影响了股权受让方的投资回报预期,进而增加了资产变现的难度。
即使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资源类资产也面临特殊的执行难题。一方面,这些资产通常存储条件苛刻,属于危险化学品,要专业设备和技术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它们往往是生产企业的核心资产,必然的联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如何确保资产的安全转移以及对公司制作经营的影响最小化。
例如,在(2023)渝0115执1914号中,法院特别指出案涉苯类产品具有毒性和高度易燃性,并且处于流动状态,给拍卖带来了额外的技术要求。
国家对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的管理政策会随时间而变化,这些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相关资源的开发和转让活动。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政策规定,那么原有的执行决定就要重新评估其合理性。
例如,在(2018)黑0321行审38号中,黑龙江省财政厅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项目,这表明政策调整可能会影响到具体执行措施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石油和天然气作为战略资源和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和销售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根据上述法律和法规,石油和天然气及其相关这类的产品的买卖不仅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还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安全、环保和其他规定。因此,在处理涉及石油和天然气资产的拍卖或变卖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四条: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对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核检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
第十八条:政府可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以防止市场行情报价异常波动,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
第三十七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法院在评估油气资产时,由于其专业性与技术复杂性,可能会依赖外部评估机构做评估。然而,在评估油气资产时,如果没有最大限度地考虑勘探权、开发权等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可能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例如,评估报告未最大限度地考虑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权这一非货币性资产,可能低估了加油站的整体价值。
例如,在(2017)鄂0528民初960号中,法院认定加油站的特许经营权由于土地被收回和许可证被撤销,导致没办法继续经营,因此不予评估。
如果评估报告忽略了重要的非货币性资产,相关方有权要求重新评估。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支持此类请求,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完整性。
例如,在(2017)闽01执复48号中,福建财经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在评估过程中综合采用了成本法和收益法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确定了加油站的评价估计价格。如果评估报告存在很明显遗漏或错误,当事人能够最终靠法律途径申请重新评估。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