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日用陶瓷等12种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日用陶瓷等12种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日用陶瓷等12种产品。对273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322批次产品做了检验(不涉及出口产品),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3家,全部合格。
(一)日用陶瓷不合格率2.2%。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许昌、平顶山2个地市46家次公司制作的46批次日用陶瓷产品,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2%,较上次抽查降低15.8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9.6%、18.0%、2.2%。
本次抽查重点对吸水率、抗热震性、铅溶出量、镉溶出量、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烤箱适应性、白瓷白度、釉面光泽度、分级、外观缺陷与质量等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吸水率等。经技术机构分析,主要不合格原因:一是生产时烧制温度、保温时间未达到标准要求;二是为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而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
(二)密胺塑料餐具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6个地市9家公司制作的9批次密胺塑料餐具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耐干热性、耐低温性、耐湿热性、耐污染性、翘曲(地部)、跌落、感官要求、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甲醛迁移量、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三)一次性竹木筷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6个地市8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一次性竹木筷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性能、含水率、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二氧化硫浸出量、抑霉唑、联苯、邻苯基苯酚和噻苯咪唑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四)非复合膜袋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4个地市51家公司制作销售的52批次非复合膜袋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拉断力(拉伸强度、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断裂标称应变)、热合强度、氧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耐压性能、跌落性能、感官指标、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三项)、氯乙烯单体、偏氯乙烯单体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五)复合膜袋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12个地市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复合膜袋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拉断力(拉伸强度、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断裂标称应)、热合强度、剥离力、抗摆锤冲击能、氧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耐压性能、跌落性能、溶剂残留量、苯类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感官指标、蒸发残渣、微生物总数、致病菌、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六)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1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4批次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耐破指数、撕裂指数、抗张指数、横向耐折度、泰伯挺度、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铅、砷、甲醛、重金属(以Pb计)、荧光性物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七)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4个地市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3批次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耐内压力、抗热震性、耐热冲击温度、内应力、抗冲击、内表面耐水性、玻璃颗粒耐水性、98℃耐水性能、线热线胀系数、垂直轴偏差、密封性能、铅(Pb)、镉(Cd)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八)玻璃酒瓶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4个地市7家公司制作的7批次玻璃酒瓶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耐内压力、抗热震性、内应力、抗冲击、内表面耐水性、垂直轴偏差、感官要求、铅(Pb)、镉(Cd)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九)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9个地市54家公司制作销售的70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产品感官要求、铅、砷、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容量及容量偏差、渗漏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5个地市27家公司制作的35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产品感官要求、铅、砷、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容量及容量偏差、渗漏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5个地市15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拉断力、断裂标称应变、剥离力、热合强度、落镖冲击、跌落强度、密封试验、悬吊试验、直角撕裂力、层间剥离力、封口剥离力(袋)、抗摆锤冲击能、雾度、水蒸气透过量、氧气透过量、耐热性、耐寒性、耐油度、耐介质性、袋的耐压性能、袋的跌落性能、感官指标、甲苯二胺(4%乙酸)、蒸发残渣、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水)、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溶剂残留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二)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2个地市5家企业销售的7批次婴幼儿用塑料奶瓶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对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50%乙醇)、总迁移量(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依法处置;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