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1月12日,湘潭市质监局官网发布《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度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公告指出,为切实履行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监管职能,湘潭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湘潭市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湘潭市质监局建立了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数据库,在湘潭市局纪检、法制等工作人员见证下,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南”平台,公开随机抽取了6名执法人员和7家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企业,并随机匹配成2组。
监督检查工作自8月份开始,截至9月底2个检查组完成了全部监督检查任务,实际对6家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1家企业因季节性停产未能实施现场检查,监督检查实际完成率为85.7%。
依据《食品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等规定,检查组对被抽取的企业实施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在现场移交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其依法做好后续工作,严肃处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1、出厂检验未按执行标准执行;2、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有关规定;3、成品库防尘、防鼠措施不完善;4、原辅材料、索票及索证不齐全,未建立相应台账;5、成品库存在原辅材料及成品混放现象。
1、出厂检验未按执行标准执行;2、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有关规定;3、洗手、消毒措施不完善;4、风淋门未正常使用;5、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6、成品库堆放了原料、包装袋及废弃的原料包装袋;7、生产中人流、物流存在交叉污染。
1、风淋、洗手、更衣及消毒措施不完善;2、原辅材料的存放不规范;3、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有关规定;4、出厂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完善;5、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不完善;6、供方评价记录不完善;7、原辅材料的采购验证记录不完善;8、产品追溯、召回制度及召回记录不规范。
1、原辅材料与成品未合理存放;2、在生产中人流、物流存在交叉污染;3、检验设备超过检定周期;4、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有关规定;5、供方评价记录不完善;6、采购验证记录不齐全。
1、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不完善;2、各项台账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3、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有关规定;4、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的检验报告不完善;5、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6、未按要求合理存放成品与原辅材料;7、未收集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标准;8、产品召回制度不规范。
1、洗手、更衣及消毒措施不完善;2、生产车间的布局欠合理;3、检验设备超过检定周期;4、各项台账及采购验证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5、成品与原辅材料的存放不完善;6、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有关规定;7、产品的追溯与召回制度不规范;8、安全控制体系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