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食品要办理《食品流通证》、开饭馆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食品混合业态经营越来越普遍,经营者花几倍时间,准备多份材料,跑多个证审批手续的现象在2015年前并不少见。
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许可制度改革的推进,这种局面已得到彻底改变。
目前,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全国已基本落地,即食品经营者不管经营事物的规模涉及哪一种,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就可以了。
总局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以及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精简许可事项,将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许可逐步统一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
此举既集中了审批职能,又提高了办事效率,速食经营者按照经营项目办理许可。这项改革的推行,惠及全国1200多万户食品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都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六种经营形式。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
单位食堂,包括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种经营形式。
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制作饮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按要求应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
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到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的过程的文件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可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下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
4、已经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需要变更或到期延续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适用多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在2016年7月1日已经退出历史舞台,饮食业行政许可正式迈入“三证合一”新时代。《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了对线上食品安全的保障、填补了过去的监管真空。它把网络经营食品纳入监管范围,网络再也不是食品的“法外之地”。网络卖家想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不管是依附哪个网站,都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有实体店,假如没有实体店的话,那么储存食品的仓库可当作其从事网络经营的实体经营存储场所。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