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10月25日至11月12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限塑”专项整治行动。
塑料购物袋在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大多数来自。目前,南宁市部分地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仍存在着违规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现象。
据了解,此次行动整治范围有辖区内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商品零售场所。
主要对辖区内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生产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结合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认真检查并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原辅材料或回收料进行生产的行为;对塑料购物袋经营活动开展全面清查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商品零售场所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做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行为,依法打击无照经营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指导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对商品零售场所不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首次的加强教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屡禁不止、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整治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对辖区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采取随机抽查与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从中发现和掌握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证据,依据《产品质量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施严管重罚,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