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企业43家,主要以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为主,其中生产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施企业7家。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施、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施等重点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监管,保障重点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安全,自2023年11月23日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首先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强化自查自纠,落实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的及时整改,并保留整改记录。
然后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过程监管。一是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二是质量安全责任制的建立;三是关键原材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四是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情况;五是原辅料使用、生产加工等生产的全部过程关键信息;六是出厂检验信息;七是检验设备配备及校准;八是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最后提出要求和建议。结合后置现场审核工作。对企业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等进行询问提问、考核,并根据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
目前,我区已有38家企业按《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配备了“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检验能力有所提升,为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