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办理食品相关生产许可证程序很复杂,河北易昆咨询给大家写了一个攻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3、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具体实际的要求见审查细则);
6、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具体实际的要求见审查细则);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浪费资源的情况(具体实际的要求见审查细则);
9、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除特别规定外,均为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存一份,审查机构存一份,审查中心存一份):
3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5 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附件2);
6 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提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的内容应包括产品使用方法、使用需要注意的几点、用途、产品使用环境、使用温度、使用的原辅材料类型等文字、图示及警示内容;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检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且可通过补正达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企业要补正的内容,并于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未告知企业的,视为受理申请。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并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补正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应当于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寄(送)的公司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制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组织审查组对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其中,必须包括熟悉有关产品生产、检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派观察员参加。审查机构应当填写《企业实地核查通知书》(附件3),在实地核查前5日内通知企业。企业应当配合审查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