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得悉,三季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法令》的规则,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展开了全市食物用塑料包装容器、东西(食物用塑料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共检查了柯桥区、上虞区和诸暨市等5个区域26家企业的26批次食物用塑料包装容器、东西(食物用塑料包装)产品,不合格0批次,批次不合率为0。
市场上出售的食物包装材料有必要严格遵守食物包装材料的有关法律法规,消费的人在购买时应仔细检查标签上标识的履行规范,而且尽量购买质量安稳企业的产品。
顾客在选购和运用食物保鲜膜、食物包装袋时应留意以下几点:
1、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正规产品,讨取收据凭据,今后在投诉或举报时才有依据。
2、具体阅览产品包装上的信息,包含出产企业名、出产许可证(QS)、出产编号、企业标识和商标等。
3、选购保鲜膜等塑料制品时,要看产品包装上有没有阐明由聚乙烯(PE)制成,保鲜膜或塑料制品的外包装上是否写有“PE”、“不含有PVC”或“可用于微波炉加热”这样的标志,写有PVC原料的保鲜膜产品能用于蔬菜、生果等易腐食物的包装,但不行用于油脂性食物的包装,也不能用于微波炉中加热。
4、留意产品的运用方法和合适运用的规模,如有的塑料制品不适宜装含油、酸性的食物。
5、当食物被任何塑料膜包装时,肯定不行运用微波炉烹调或许在蒸笼、电饭锅中加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