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刊出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的布告(2023年第160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依据南宁优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富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刊出其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的请求,鉴于上述企业不再出产获证产品,自治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决议赞同刊出上述企业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
自刊出之日起,南宁优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富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书报废,不得再从事相关工业产品的出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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