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8种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32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98批次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涉及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一次性竹木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日用陶瓷餐饮具、食品用塑料编织袋、玻璃食品瓶罐、一次性纸餐饮具、不锈钢餐厨具等8种产品。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2.8%。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2家,2家企业产品合格。
(一)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合格率1.3%。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7个地市71家公司制作的71批次产品,抽查了8个地市21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60批次产品,抽查了19家企业网络销售的19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09家,其中省内企业79家。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3%,较上年抽查上升1.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0.0%、1.3%。
本次抽查重点对拉断力(拉伸强度、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热合强度、剥离力、抗摆锤冲击能、氧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耐压性能、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内压力、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感官指标、蒸发残渣、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三项)、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游离酚、乙醛含量、锑、对苯二甲酸迁移量、乙二醇和二甘醇迁移量等25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氧气透过量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项目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生产中关键过程控制不严格,质量把控不严;造成氧气透过量项目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企业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与实际产品不一致。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驻马店市、焦作市、商丘市、郑州市等地区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1批次、10批次、10批次、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均为0.0%,抽查了省内别的地方公司制作的产品48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2.1%。
(二)一次性竹木筷不合格率4.0%。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6家公司制作的6批次一次性竹木筷产品,抽查了7个地市12家企业销售的19批次一次性竹木筷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7家,其中省内企业6家。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涉及省内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率为4.0%,较上年抽查上升4.0个百分点。该产品近2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4.0%。
本次抽查重点对噻苯咪唑(噻菌灵)、邻苯基苯酚、联苯、抑霉唑、二氧化硫浸出量、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霉菌等10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噻苯咪唑(噻菌灵)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噻苯咪唑(噻菌灵)项目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生产中关键过程控制不严格,工艺不稳定或者没有按照工艺参数生产;二是质量把控不严,原料验收方面存在漏洞或者不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商丘市、开封市、驻马店市等地区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4批次、1批次、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均为0.0%。
(三)日用陶瓷餐饮具不合格率17.1%。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2个地市21家公司制作的21批次日用陶瓷餐饮具产品,抽查了6个地市14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日用陶瓷餐饮具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38家,其中省内企业16家。经检验,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7.1%,较上年抽查上升13.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3.3%、17.1%。
本次抽查重点对吸水率、抗热震性、铅溶出量、镉溶出量、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烤箱适应性等7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吸水率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吸水率项目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企业为节省本金,生产时烧制温度、保温时间未达到标准要求;二是为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而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平顶山市、洛阳市等地区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5批次、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100.0%。
(四)一次性纸餐饮具不合格率1.2%。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1个地市40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一次性纸餐饮具产品,抽查了9个地市25家企业销售的42批次一次性纸餐饮具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69家,其中省内企业47家。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2%。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指标、外观、容量及容量偏差、抗压强度、杯身挺度、渗漏性能、耐温性能、漏水性、跌落试验、端盖脱离力、轴向压溃力、快速泄漏试验、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铅、砷、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重金属(以Pb计)、荧光性物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24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渗漏性能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渗漏性能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节省本金,生产纸碗采用质量较差、较薄的原纸;二是公司制作工艺控制不严。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郑州市、焦作市等地区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5批次、15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6.7%,抽查了省内别的地方公司制作的产品2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0.0%。
(五)玻璃食品瓶罐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5个地市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玻璃食品瓶罐产品,抽查了2个地市5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玻璃食品瓶罐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6家,其中省内企业11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均为0.0%。
本次抽查重点对垂直负荷强度、耐内压力、抗热震性、内应力、杯身内应力、抗冲击、抗机械冲击、98℃耐水性能、内表面耐水性、垂直轴偏差、感官要求、铅(Pb)、镉(Cd)、耐稀酸侵蚀、耐热急变、耐热性、玻璃颗粒耐水性、稳定性、外表面温度、密封性能、耐热冲击温度、线个项目进行检验。
(六)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12个地市40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均为0.0%。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苯乙烯、乙苯、丁二烯、大肠杆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和霉菌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
(七)食品用塑料编织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9个地市30家公司制作的30批次食品用塑料编织袋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拉伸负荷、剥离力、耐热性能、耐跌落性、感官、浸泡液、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
(八)不锈钢餐厨具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9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不锈钢餐厨具产品家,共涉及生产企业10家,均为省外企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及时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问题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日用陶瓷餐饮具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将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带领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各地要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8种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情况表.xlsx
附件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8种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