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食品包装膜、袋、食品用塑料工具、容器、商用开水器、食品用不锈钢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卫生陶瓷(坐便器)、洗面器、液体加热器等
本次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食品包装膜、袋产品,依据《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食品包装膜、袋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包装膜、袋的邻苯二甲酸酯(18项)、溶剂残留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共20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5家公司制作的5批次食品用塑料工具、容器产品,依据《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食品塑料容器工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游离酚特定迁移量(蒸馏水)(限PC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甲醛计)、三聚氰胺特定迁移量等13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3家公司制作的3批次商用开水器产品,依据《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商用开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商用开水器产品的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理化指标等5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食品用不锈钢制品产品,依据《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食品用不锈钢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用不锈钢制品产品的理化指标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产品,依据《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食品用陶瓷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用陶瓷制品产品的吸水率、抗热震性(热稳定性)、微波炉适应性、铅迁移量、镉迁移量等5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15家公司制作的15批次卫生陶瓷(坐便器)产品,依据《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卫生陶瓷(坐便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卫生陶瓷(坐便器)产品的水封深度、水封表面尺寸、存水弯最小通径、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坐便器水封回复、排水管道输送特性、卫生纸试验、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等12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卫生陶瓷(洗面器)产品,依据《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洗面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洗面器产品的最大允许变形、溢流功能、耐荷重性、吸水率、抗裂性等5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45家公司制作的45批次液体加热器产品,依据《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液体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液体加热器的理化指标、标志和说明、接地措施、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共5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1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产品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