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马尔康辖区内水电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排查特种设施安全隐患,确保水电站特定种类设备安全运行,近日,马尔康市市场监管局以“强安2024”为抓手,对辖区水电站开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
此次检查,重点对巴拉电站、四川嘉绒大禹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头滩电站、从恩电站)、马尔康兴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盛沄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四川阿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马尔康市供电分公司(热足站,松岗站)等水电领域在用的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车、电梯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一是查看了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是否合格、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二是查看了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且张贴在显著位置。
四是查看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落实总局74号令之规定,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是否配备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建立岗位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培训、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内容是否完善等。
此次专项监察,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检查使用单位11家,涉及设备 45 台/件,协助使用单位竣工后拆除压力容器21台,接收2家设备停止运行报告,发现安全隐患2处,并对未落实总局74号令逾期未整改及安全附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指令书。截至目前安全附件过期的使用单位已整改闭环,对逾期不整改的1家使用单位将移交行政执法局处置。